大宏立: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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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大宏立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认真和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种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资源,
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同时要求被担
保对象提供反担保措施以防控风险。公司此次为客户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提
供买方信贷担保,并使用在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邑支行申请的“e 销通”融资
额度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相关事项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
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何真、何熙琼、王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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