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
拟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
易合计 466,988 万元人民币,占本行 2022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净资产(5,049.66 亿元)比例为 0.92%,占本行 2023 年
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7,040.91 亿元)比例为 0.66%。根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预算由本行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在审阅以上关联事项后,认为: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
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
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
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