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 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528,051,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976% 。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447,799,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973%。其
中,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81,17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15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0,251,9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334,533,577 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0,214,103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1,294,319,474 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8,036,0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票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717,9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
反对票 15,2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
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张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六
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李梦珵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 、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文
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五、备查文件
大会决议》;
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