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
等方式发出。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0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
过48,899,755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
民币4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132,025.30元(含本数)。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编制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0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
过48,899,755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人民币4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132,025.30元(含本数)。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0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
过48,899,755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人民币4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132,025.30元(含本数)。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填补措
施进行了认真分析,相关主体就拟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0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
过48,899,755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人民币4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132,025.30元(含本数)。公司与
慕岚投资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并签署了《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