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3—027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司现有总股本 863,21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24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
股;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3,214,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2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816 元;A 股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4.24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3.816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
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4.24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
税。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以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
工作日,即 2023 年 6 月 19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
币:人民币=1:0.9102)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
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 B 股股东在 7
月 25 日办理了“江铃 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
情况,请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
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 2111 号
咨询电话:0791-85266178;传真:0791-85232839
联系人:全实、万先科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