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提示性公告》,控股
股东朱蓉娟女士持有的公司 1,150 万股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被山东省济南
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收到控股股东朱蓉
娟女士发来的《告知函》,现将司法冻结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 冻结 冻结起 冻结到期日 冻结申请 冻结 冻结涉及 冻
名称 量(股) 持股份 司总 股份 始日 人 原因 的案件号 结
比例 股本 是否 类
比例 为限 型
售股
朱蓉 11,500,000 12.72% 2.19% 否 2023 36 个月, 东营容德 金融 (2023) 轮
娟 年6月 自转为正式 企业管理 借款 鲁 0105 候
计算 公司 6565 号 结
司法冻结的原因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向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人
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6个月)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由于朱蓉娟女士未按时向债权人支付相应的利息,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将其诉至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
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鲁0105号民初6565号,裁定:冻结朱蓉娟女士银
行存款2,15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23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司法轮候冻结了朱蓉娟女士持有的公司1,150万股股
份。该案已于2023年7月12日开庭审理。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
冻结情况:
单位:股
累计被司法冻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持股比
股东 持股数量 结、司法标记及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例
轮候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朱蓉娟 90,400,542 17.25% 90,400,542 100.00% 17.25%
彭韬 17,272,700 3.30% 17,272,700 100.00% 3.30%
广西国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0 0 0
合计 122,401,813 23.36% 107,673,242 87.97% 20.55%
朱蓉娟女士、彭韬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的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情况
(一)因股份质押引起的司法诉讼、司法执行、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引起的
执行案件1起,案件执行金额为1.83亿元。案件诉讼及执行的具体内容见公司
告编号:临2023-002)。
有限公司向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
(彭韬先生亦为本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引起的执行案件1起,案件执行金额为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有限公司,为其向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 2,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
供质押担保引起的诉讼案件 1 起,案件涉诉金额为 2,150 万元。详细情况见本
公告“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相关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
(二)朱蓉娟女士、彭韬先生因本人借款、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导致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共计16起,诉
前保全涉及的债务金额约4.12亿元。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
方面保持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彭韬先生不存在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蓉娟、彭韬质押的公司7,224万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8%)涉及司法诉讼、司法执行或股权被司法冻结,朱蓉
娟、彭韬持有的公司10,767.3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55%)已全
部被司法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如果股份被司法处
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
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沟通,积极关注控股股东股
份被司法冻结、股份质押等事项的后续进展,督促控股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事项,目前暂不会
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强化内部控
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
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