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坤泰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
相关规定,对坤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山东坤泰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53 号)核
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7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4.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026.25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623.23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03.0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100Z0003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集
总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万 项目备案
(万元)
元)
烟台坤泰汽车内饰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
项目 007060
年产 675 万 m2 高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
档针刺材料和
线建设项目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
合计 77,067.49 35,403.02 -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 675 万 m2 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
线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鑫
泰”)作为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12.70 万元向烟台鑫泰增资。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56670706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张明
注册资本:9,482.09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地毯、顶棚、合成纤维;销售:汽车零部件;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920.96 16,571.32
负债总额 3,56 4 . 8 9 1,514.86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2,998.63 2,538.70
净利润 4,031.95 700.39
注:2022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烟台鑫泰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且公司与烟台鑫泰、中信银行烟台福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烟台鑫泰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
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发展,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6,212.70 万元及其利息对全资子公司烟台鑫泰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
投项目“年产 675 万 m2 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
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
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坤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坤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上述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坤泰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敬涛 傅国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