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时创能源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996 号文核准,时创能源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2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801.5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708.4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70,093.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 号《验
资报告》。
根据《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 2023 年 7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
目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
目
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
研发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1,778.60 21,778.60 8,607.9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34,650.00
合 计 109,597.49 109,597.49 70,093.11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本次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
施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高效太阳能电
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拟置换金额
号 资总额 金额
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
发项目
合 计 70,093.11 11,174.50 11,174.5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37.7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本次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4,377.69
审计及验资费用 1,160.38 47.17 47.17
律师费用 660.38 141.51 141.51
信息披露费用 443.40
发 行手续 费及材
料制作费用
合 计 6,708.42 237.74 237.74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 11,412.24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680 号)。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12.2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12.2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时创能源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对时创能源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哲 顾培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