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作出的决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袁银男、朱林、徐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