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博创科技 股票代码:30054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零二三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则依其规定执行。限售期
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则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
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本次
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将遵守
上述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博创科技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
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博创科技 指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股票的行为
长飞光纤 指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修订)》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再融资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发行方案》 指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保荐人、保荐人(联席主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海通证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
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roadex Technologies Co., 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1号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
成立时间: 2003年7月8日
上市时间: 2016年10月12日
股本: 262,240,448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
光纤、光元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光电子器件、光电子系统及相
经营范围:
关技术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法定代表人: 庄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51914583X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博创科技
股票代码: 300548
联系电话: 86-573-82585880
传真电话: 86-573-82585881
邮政编码: 314006
公司网址: http://www.broadex-tech.com/
电子信箱: stock@broadex-tech.com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 2022 年 度 向特 定 对 象发 行 股票 相 关 事宜 的 议 案》、《 关于 公 司未 来 三 年
(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设立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了上述相关议案。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
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
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677 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长飞光纤发出
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
(以下简称“《缴款通
知书》
”),通知投资者按规定于 2023 年 7 月 3 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联席主承
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 15:00 前,认购对象已足额缴纳认
股款项。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
销。
(四)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
基准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股票发行价格为 17.57 元/股。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根据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发行价格
调整相关条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17.57 元/股调整为 17.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38,654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38,170 万元。
(五)发行数量
公司向长飞光纤发行 22,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长飞光纤 17.35 元/股 22,000,000 381,700,000.0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1,7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9,759,966.1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940,033.84 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
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
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出具了《验证报
告》(天健验〔2023〕339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海通证券
已收到博创科技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 381,700,000.00 元。
保荐费、持续督导费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承销费后的剩余募集资
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5
号)。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此次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2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381,7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759,966.16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940,033.8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2,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49,940,033.84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资金用途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开发区支行
公司已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
相关规定,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飞光纤。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长飞光纤 17.35 元/股 22,000,000 381,700,000.0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长飞光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长飞光纤及其
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长飞光纤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
关系不会发生变化。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
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
的信息披露。
长飞光纤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
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日期 1988 年 5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马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616400352X
注册资本 75,790.5108 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 长飞光纤(A 股代码:601869)、长飞光纤光缆(H 股代码:06869)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主要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
经营范围 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
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
后方可经营)
(十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博 创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向 特定对 象发行股 票注册 的批复 》(证 监许可
〔2023〕677 号)和博创科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
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已获得
深交所的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本次发行对象长飞光纤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认
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证券代码:30054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则依其规定执行。限售期
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则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
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本次
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将遵守
上述限售期安排。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 限售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例(%) (股)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
限公司 人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
限公司-易方达新兴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战略新兴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09,819,983 41.88 34,342,94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长飞光纤光缆股 境内非国
份有限公司 有法人
境外自然
人
境内自然
人
东方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易
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WANG 境外自然
XIAOHONG 人
JIANG 境外自然
RONGZHI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
战略新兴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
科讯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
创新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31,819,983 46.38 89,727,041
注: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
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2、截至 2023 年 3 月
的要求,承诺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博创科技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
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159,523 13.41 90,543,622 31.8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7,080,925 86.59 193,696,826 68.15
三、股份总数 262,240,448 100.00 284,240,448 100.00
注:1、本次发行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按照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股本结构表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测算。本次发行后最终股本结构以股份登记完
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2、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长飞光纤持有博创科技 33,384,099 股股份,长飞光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
求,承诺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博创科技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长飞光纤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
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
件。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飞光纤,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
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
益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指标 2022 年度/2022 2021 年度/2021 2022 年度/2022 2021 年度/2021
年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74 0.65 0.68 0.57
每股净资产 6.45 8.76 7.21 6.63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报告;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 2020-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81,600.56 188,799.12 155,513.76 70,833.8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290.62 38,790.69 32,365.27 30,391.18
资产合计 222,891.18 227,589.81 187,879.03 101,225.04
流动负债合计 48,181.38 57,424.42 34,574.19 28,081.1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70.77 1,122.27 998.35 860.46
负债合计 49,752.15 58,546.70 35,572.55 28,941.60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
总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9,344.87 146,671.86 115,413.66 77,670.35
营业利润 4,217.05 21,835.60 17,446.83 9,834.08
利润总额 4,217.05 21,853.66 18,366.43 9,752.50
净利润 3,660.71 19,422.99 16,241.05 8,845.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045.54 14,545.25 13,716.83 8,122.24
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8.06 121.39 9,646.80 -5,243.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5.66 14,671.42 -36,840.99 -9,009.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2 9,862.47 63,885.53 7,948.9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89.71 214.97 -148.82 -280.60
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65.53 24,870.25 36,542.51 -6,584.96
单位:万元
项目 日/2023 年 1-3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月
资产总额 222,891.18 227,589.81 187,879.03 101,225.04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率 22.32% 25.72% 18.93% 28.59%
营业收入 39,344.87 146,671.86 115,413.66 77,670.35
净利润 3,660.71 19,422.99 16,241.05 8,845.89
项目 日/2023 年 1-3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
稀释每股收益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
-5,558.06 121.39 9,646.80 -5,243.69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分红 - 5,807.88 6,957.07 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产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 2021 年增幅明显,主要系发行人当年内收到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28,941.60 万元、35,572.55 万元、58,546.69 万元和
分别为 28.59%、18.93%、25.72%和 22.32%,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低水平,负债
水平较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
有所下降,能够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
净利润分别为 8,845.89 万元、16,241.05 万元、19,422.99 万元和 3,660.71 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上升,是净利润波动的主要原因。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增长
的主要原因系:(1)2019 年底以来工信部与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推动千兆光纤
接入网络建设,这导致直接应用于千兆光网的 PON 光模块等产品最先受益,公
司的子公司成都蓉博作为国内较早针对 10G PON 光模块产品进行研发并量产的
厂家,对下游重点客户进行了开发,成功进入运营商供应链,借此契机实现了电
信市场产品出货量的大幅度提升;(2)2020 年疫情后海外远程办公和居家活动
的大幅增加催生了大规模光纤到户的建设需求,带动了公司 PLC 光分路器和
PON 光模块的境外需求大幅度增长,因此公司实现了电信市场产品海外业务收
入的增长;(3)数通市场产品方面,2020 年公司抓住了国内市场下游互联网客
户数据中心建设需求的机遇,实现了中短距光模块、有源光缆和高速铜缆等数通
市场产品出货量的增长。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海通外滩金融中心
保荐代表人:江煌、郑丽芳
项目协办人:程鹏(已离职)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经办人员:曹剑、周韶龙、陈一郎、方为、曹若琳、刘洋、陈励晗
电话:86-10-65051166
传真:86-10-65051156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经办律师:李科峰、程博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59572288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吕苏阳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注册会计师:黄加才、郭蓓丽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五)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吕苏阳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注册会计师:周晨、郭蓓丽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签署了保荐协议,海通证券指定江煌和郑丽
芳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
江煌: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经济学硕士,2020 年加
入海通证券,曾负责或参与芯瑞达 IPO、楚江新材资产重组、上海联蔚数字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健民药业再融资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首发上市、再
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郑丽芳: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经济学硕士,2022 年
加入海通证券,曾负责或参与圣农发展资产重组、牧原股份再融资、国安达 IPO、
雷赛智能 IPO、东瑞股份 IPO 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首发上市、再融资和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再融资办法》
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
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象合规性的报告;
法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
签署页)
发行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