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7 月 1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
资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
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的内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
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无锡市金杨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邱新平、朱敏杰、王尚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杨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