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职工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
职工大会,对终止王胡峰女士的职工董事资格、并选举张坤杰先生担任职工董事事
宜进行了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
阅了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后,经审慎分析,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
调整公司职工董事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王胡峰女士因职务调整,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我们认为,王胡峰女士将不
在公司任职,其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并终止其职工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同时,经审阅张坤杰先生的履历等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职工董
事职位;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职工大会终止王胡峰女士的职工董事资格、并选举张坤杰先生
为职工董事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职工大会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职工董事的议案》
的决议。
独立董事:冯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