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3-03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2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2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厅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3 人,代表股份
股份的 0.7132%。
表股份 5,944,94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8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93,424,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25,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6669%;反对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张黎群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贺维律师、黄珏姝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