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5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2 日
楼三楼会议中心
董事会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2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东 12 名,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07,430,772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109,858,83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428,058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07,430,772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85%。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
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意见
序
议案名称 反对 弃权
号 同意(股) 占比 占比 占比
(股) (股)
关于拟变更会
议案 109,851,830 99.9936% 7,000 0.0064% 0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长虹、苏恒瑶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