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 胜华新材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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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知董事张金楼先
生配偶刘梅女士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刘梅女士在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合计 49 笔,截止目前,刘梅女士的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000 股。该期间
刘梅女士的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63,700 股,合计 3,859,585.28 元,平均
成本 60.59 元/股;累计卖出 57,700 股,合计 3,307,588 元,平均成本 57.32
元/股;累计分红收益 1,800 元;扣除刘梅女士证券账户剩余的 6,000 股,买入
成本 555,763.7 元,累计收益为:
     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方向(买
序号      交易日期                   成交数量/股      成交价格元/股         成交金额/元
                     入/卖出)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刘梅女士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刘梅女士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交易
中涉及短线交易所获收益为 5,566.37 元已全数上缴公司。
      二、本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
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刘梅女士此次短线交易累计收益 5,566.37 元。
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本人不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资本运作状况等公司内
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上述短线交易是因不熟
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就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刘梅女士承
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身证券交易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诚挚的歉意,并自愿承诺: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出售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产生的收益将上交至公司。
股份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
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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