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杰瑞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685 号)的核准,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098,9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18 元,
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4.82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
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16,152.9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487,483,821.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到账,已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
资 2022Y00074 号)。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70,783.09 248,748.3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月以内(含)的保本型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
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
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和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5,462.33 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 301.70 万元,共 5,764.03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182,161.45 万
元。
三、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审议 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文件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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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刘雅昕 栾小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