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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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7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
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 2022 年度快递业务量及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能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决定对上述合计 3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72,200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
之和,为 8.11 元/股。
  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 3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72,200 股限制性股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 2022 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或属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行权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62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710,020 份股票期权注销,其中对首次授予部分 358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622,900 份股票期权注销;对预留授予部分 4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87,120 份股票期权注销。
  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
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参与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
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所确定的激励对象
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该名单人员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联监事赖雪军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监事赖雪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监事赖雪军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赖雪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度,满足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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