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公司
提交的资料,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
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是根据
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实施过程中将会产
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已经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无关联方派出董
事,无回避表决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本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梁文永、张天西、李克强、孙闯、万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