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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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为保
 障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2 年 8 月 5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4 日止。
    该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但发行工作尚未完成,
 为保障公司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提请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 12 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
延长至 2024 年 8 月 4 日。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
效期限即将届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批复,但发行工作尚未完成。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有利
于保障公司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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