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审议了《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蜀康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陈蜀康先生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和专业能力均符合职位要求,且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
司聘任总经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陈蜀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杨向宏   卜新平   吴粒
                        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沈阳化工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