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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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1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
公司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兰纳米)拟新增注册资本 21.710651
万元人民币,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
权。公司董事长赵国锋先生担任普兰纳米董事;普兰纳米股东之一解敏雨先生为
公司董事、总裁,解敏雨先生同时担任普兰纳米董事;普兰纳米股东之一天津市
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武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故赵国锋先
生、解敏雨先生、瑞武基金、普兰纳米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
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普兰纳米拟与安郁亮、陈永胜共同签署《关于天津普兰纳米科
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安郁亮拟以人民币 1,000.00 万元认缴普兰纳米拟新增
的注册资本 21.710651 万元人民币。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前述新
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普兰纳米的 3.16%股权将
减少至 3.09%。
  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长赵国锋先生担任普兰纳米董事;普兰纳米股东之一解敏雨先生为
公司董事、总裁,解敏雨先生同时担任普兰纳米董事;普兰纳米股东之一瑞武基
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赵国锋先生、解敏雨先生、瑞武基金、普兰纳米为公
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 3,000.00 万元以上,且未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00%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赵国锋先生担任普兰纳米董事;普兰纳米股东之一解敏雨先生为
公司董事、总裁,解敏雨先生同时担任普兰纳米董事;普兰纳米股东之一瑞武基
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赵国锋先生、解敏雨先生、瑞武基金、普兰纳米为公
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赵国锋,男,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
有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教授,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五届执
行委员会副主席。历任南开大学生物化学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天津南开生物化
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中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 年
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解敏雨,男,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
有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石家庄利达化学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普兰纳米情况请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普兰纳米的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9 日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
以西铭海中心 1 号楼-2、7-610(创实商务秘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托管第 16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基
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武创投有限公司、天津
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元)                            121,929,303.49
         净资产(元)                            121,929,303.49
        营业收入(元)                                417,025.17
         净利润(元)                             21,843,241.12
  上述关联方中赵国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
股份;瑞武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持有瑞武基金 38.00%出资额。除前述关系外,上述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标的为公司放弃普兰纳米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所对应
的股权。
     (二)普兰纳米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维国
     实际控制人:陈永胜
     注册资本:1,063.82187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22 日
     住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营路 8 号 A 区 518-116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示范镇高营路 8 号 A 区 2001-2016
     经营范围:新型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碳纳米材料制造、销售;电容
器、电池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本次增资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1063.821875   100.00%
     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1085.532526   100.00%
      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
      权属状况说明:普兰纳米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
      普兰纳米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他关系。
      普兰纳米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162,450,196.53     163,255,021.82
        负债总额(元)             32,372,341.13      29,393,366.80
        资产净额(元)            130,077,855.40     133,861,655.02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28,240,528.05     124,846,585.13
         净利润(元)             -3,815,184.05       5,284,614.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3,834,475.88       3,890,039.94
  注:普兰纳米 2022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天津恒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
计,2023 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普兰纳米本次增资定价参考其前轮融资价格,同时根据普兰纳米实际运营情
况,以及投资者基于对其未来成长性的认可,遵循市场原则,经交易各方充分沟
通、协商一致确定,具有合理性。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普兰纳米仍为公司参股
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
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表决情况
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
事赵国锋先生、解敏雨先生及赵国锋先生的关联方王立新女士回避表决;其中独
立董事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天
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考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放弃对普兰纳米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是出
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本次放弃对普兰纳米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
易是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出于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考虑,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
意此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宜。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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