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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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
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
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913,130,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1.3523%。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663,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845,8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1408 % ;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5%。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68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863,1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1591 % ;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5%。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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