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3 年 7 月 14 日。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57,281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9%。
? 本次归属人数:66 人。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拟向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政级别科长以上的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骨干、业务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
如下: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800 万股的 1.27%,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94.45%,其中首次授予 201.75 万股(调整前),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800 万股的 1.02%;预留 50.00 万股(调
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800 万股的 0.25%,预留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8.76%。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
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至 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预留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至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5亿元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与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进行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
所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
业绩考核目标
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5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6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A
(优秀)、B(良好)、C(合格)及 D(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
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比例:
考核评价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90% 75%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1-02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1-022)。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2 日,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8),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登记数量为 14.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9 元/
股,授予登记人数为 2 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更
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更正,由 795,226 股调整
为 795,209 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第一个 归属期 归属结 果暨股份 上市的 公告》(公告 编号:
(公告编号:2022-065)。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2-11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上市
流通。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
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长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实施
完毕,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因此将首次授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201.75 万股调整为 302.625 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50.00 万股调整为 75.00 万股;将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 元/股调整为 5.67 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相同。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
因此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67 元/股调整为 5.32 元/股。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1 日
实施完毕,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因此
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32 元/股调整为 4.97 元/股。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超过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未明确预留权益的
授予对象,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5.00 万股(调整后)
作废失效。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另 1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而进行职位调整,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前
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1,000 股(调整后)
由公司董事会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68 人调整为 66 人。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
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公司本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2 日,截止目前,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属条件。
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不 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489 号)
:
低于 10 亿元 2022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 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68
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 名,其中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另 1 名激
(合格)及 D(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 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而进行职位
用于考核对象: 调整,均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他
考 核 评 A ( 优 B ( 良 C ( 合 D(不合 66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如
价结果 秀) 好) 格) 格) 下:44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A,个人
归 属 比 100% 90% 75% 0% 归属比例为 100%;20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例 果为 B,个人归属比例为 90%;2 名激励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 对象考核结果为 C,个人归属比例为
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75%。
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将统一办理激
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导致当年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6,294 股(调整后)由公司作废处
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三)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处理方法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
归属登记期间,未发生激励对象变动或放弃归属等情形。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 本次归属数量占
本次可归属限制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已获授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股)
票数量(股) 票的百分比
行政级别科长以上的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 2,945,250 857,281 29.11%
(66人)
合计(66人) 2,945,250 857,281 29.11%
注:
(1)上表中所涉及股份数量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整,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的
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股票数量存在小数点(不足 1 股),因无法办理不足一股的登记,
且为避免办理归属的数量超过授予的数量,该类情形将自动向下舍去小数点,取整;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共计 68 人,上表中剔除了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后为 66 人;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7 月 14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857,281 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出具《浙江长盛滑
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07 号)。截至 2023
年 7 月 4 日止,公司已收到 66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合计人民币捌拾伍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整(?857,281.0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截至 2023 年 7 月 4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8,867,830.00 元,累计
股本人民币 298,867,830.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首次授
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日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流通股份 108,205,852 36.31 0 108,205,852 36.21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189,804,697 63.69 857,281 190,661,978 63.79
股本总计 298,010,549 100.00 857,281 298,867,830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归属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857,281 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并影响和摊薄公司基
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
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归属
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成就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首
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限公司验资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