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对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有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孙少立、孟凡臣、张永冀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
二、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
专此意见。
独立董事:孙少立、孟凡臣、张永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