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汽集团”)
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6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35
元/股(含)。
一、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均包
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临 2023-030 号公告《上海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上海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临 2023-036),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 11,491,960,004
股 为 基 准 , 每 股 派 送 现 金 红 利 0.33710 元 ( 含 税 ) , 共 计
根据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 2023-038),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
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6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35 元/
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
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
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
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0.33157 元/股,具体计算
过程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 2023-038)。
综上,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20.68-0.33157)+ 0 ]
÷(1+0)=20.35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上述调整后,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0.35 元/股(含),
如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 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币 20 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8,280,098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8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
股份 3,317,500 股,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
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
项均无变化。
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