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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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
                 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监事会 2023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98   中国外运     2023/7/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星期四)或之
前将会议出席通知(见附件 2)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通过邮寄或传真将
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方式:
四)在办公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30)将出席登记有关文件送
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
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
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
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
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
次股东大会登记地点。
  (4)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
以备验证。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0 层(邮编 100029)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电话:8610-52295720
  传真:8610-52296519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会议出席通知
附件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7 月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如受托人无法参加股东大会,同意受托人根据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转授并委
托第三人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第三人应根据受托人的意愿表决。
附件 2:会议出席通知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                                                         股
    本人/本公司拟出席/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 14:00
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的
联系电话:
签    署: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附注:
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0 层,邮编 100029,或传真号码 8610-52296519)。
未能签署或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附件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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