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3 证券简称:星球石墨 公告编号:2023-039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3 年 7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小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同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的相关内容。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的条件,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
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7 月 11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88.2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7.27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44.1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4.1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特此公告。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