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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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
告。并根据有关规定,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规
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
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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