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硕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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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由董事长黄晓湖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足公司业务拓展、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现需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降低资金支出成本,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及存
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
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
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账户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四项治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制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及《累
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制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制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三项治理制度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五项治理制度。
  (1)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制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
度全文。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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