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3-04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有关
披露要求,公司对《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四节 公司治理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对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证公监函〔2022〕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覃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80 号)。具体内容可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杭萧钢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浙江证
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第六节 重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覃波先生的配偶毛女士因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80 号)。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6
日、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杭萧钢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
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杭萧钢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浙
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覃波先生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已按期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表
示将引以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自身及直系亲属对《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
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将以此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
件再次发生。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披
露更新后的《2022 年年度报告》
(更新版)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