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58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
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23-046 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崔红松先生、
马文超先生、宋志彬先生、钱宇先生、郭庆峰先生、曹景彪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
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2.3万股,其中8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涉及回购注
销股票164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依据《激励
计划》规定,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80%,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涉及回购注销股票0.3万股;22名激励对象因失职损害公司
利益或声誉,涉及回购注销股票588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因离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等原因回购
注销的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64.3万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2.15元/股加上
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之和;激励对象因失职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回购注销
的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88万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2.1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23-047 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