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
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08,664,95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866,495.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
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转股
期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截至 2023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公司总股本为 408,664,950 股,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侨银转债”
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起暂停转股,自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恢复转股;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8,664,95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
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5.23 元/股,调整
后“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5.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 号侨银大厦
咨询联系人:黄美华
电话:020-87157941
传真:020-8715796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