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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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经研究讨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GW 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暨设立项
目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同书》投资建设 10GW N
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转型的需求,依托亳州芜湖
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的产业政策支持,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
市场状况、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作出的。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长远
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转型,加快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提
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作用。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审慎合理。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签字人:
 高卫东:
 朱和平:
 苏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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