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照《常
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具有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
关事宜。
独立董事签名:王满仓
张 燕
贾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