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收购无锡盛迈克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股权过户比例为 16%,转让价格为 3,156.38 万元。
? 本期股权过户完成后,公司持有无锡盛迈克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无锡盛迈克”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无锡盛迈克传感技术有
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合计分四期收购无锡盛迈克 100%股权,其中首期收
购 51%股权,2021 年第 2 期、2022 年第 3 期、2023 年第 4 期分别受让 18%、15%、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105 万元,其中首期支付人民币 4,590 万元,第 2-4 期的
支付对价将依据标的公司的业绩对赌实现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收购无锡盛迈克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4)。
近期公司完成了对无锡盛迈克第 4 期 16%的股权收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定价依据
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标的公司 2020-2022 年的年度业绩应符合以下约定:
序号 年份 扣非净利润(万元人民币)
第 4 期股权转让价款的金额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股权转让价款的金额=EV4×16%。
EV4 应根据标的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确定的当年业绩实现情况确定,2022
年当年业绩实现情况=2022 年标的公司扣非净利润,EV4=当年度 PE 倍数×2022
年当年业绩实现情况。
如 2022 未实现业绩考核指标,即调整当年度 PE 倍数,具体如下:
序号 当年业绩实现情况 当年度 PE 倍数(调整后数值)
为免疑义,如果任一年度的实际扣非净利润(X)等于或低于当年度的承诺
扣非净利润(Y)的 60%,则当年 PE 倍数调整为 0,交易双方约定将当年度对应
的该期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壹元。
如完成业绩考核,则当年度 PE 倍数为 15。特别地,EV4 最高值不应超过
币 3,720 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28301
号报告,无锡盛迈克 2022 年度扣非净利润为 1,315.16 万元,达到转让协议约定
的 2022 年业绩目标 1,550 万元的 80%以上,故第 4 期股权转让价款的金额
=15×1,315.16 万元×16%,即人民币 3,156.38 万元。
二、过户情况
无锡盛迈克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完成,公司将依据转让协
议的约定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本期股权收购前后无锡盛迈克股东持股比
例变化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收购前占比 收购后占比
(%) (%)
合计 100 100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