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20,535,52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6,026,776.0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以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0,535,52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
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 388 号
咨询联系人:叶莉
咨询电话:0572-2061996
传真电话:0572-206528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