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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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3-03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一)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
表决方式投票,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
过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8.00 元/股的条
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8.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5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59%;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
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具体回购数量
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
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决定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构建创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
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完成之后,在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或部分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未转让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对此,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五条规定并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
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
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购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含),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的
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50 万股,约占
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2.59%;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
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
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
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
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
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
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购方案实施有效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后,决定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
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
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
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40)刊登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德伟创的项目建设。本次财务资助用途清楚,德伟创的其他股东
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立意见如下:
   德运创投本次对德伟创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德伟创项目建设,德伟创的其他股
东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3-041)刊登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刊登于 2023 年 7 月 11 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三)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42)刊登于 2023 年 7 月
                                    。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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