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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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5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双林JLC1。
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0.4962万份,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0.1372%。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3
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第 三 个 行 权/ 解 除 限 售 期 行 权 /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成 就 的 公 告》
(2023-042)。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36名
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合计100.496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734元
/股(以下简称“本次自主行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 2020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
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张晟杰先生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
励计划有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 2020年4月28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
明。
  (五)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 2020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发
表了核实意见。
  (七) 2020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及数量调整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数量由235,000股调整为421,77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61元/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调整为10.86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当出现《激励计划
(草案)》“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三)”
中规定的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以及“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一)”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由19.61元/股调整为10.86元/股;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9.22元/份调整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 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临时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九) 2021年5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临时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十)2021年6月11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完成了为39名激励对象的88.880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工作。2021年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自主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止(包含头尾两天),
完成了为39名激励对象的88.6305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第一期行权工作。
  (十一)2022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15
日,完成了为37名激励对象的76.796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工作。2022
年7月27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自主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包含头尾两天),
完成了为38名激励对象的77.683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第二期行权工作。
  (十二)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
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0年6月12日)至
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授予的股票
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三个等待期已于2023年6月11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第 三 个 行 权/ 解 除 限 售 期 行 权 /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成 就 的 公 告》
(2023-042)。
   三、本次自主行权安排
量的32.649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372%。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果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应避免出现短线交易行为,即
行权后6个月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
得行权。
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42)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第三次行权的         第三次行权数    第三次行权数
 姓名         职务    权的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         量占已获授期    量占公司目前
                  (万份)        (万份)           权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袁华刚    董事、总经理     34.9979        11.6786     33.37%    0.0159%
黄灵谋    董事         34.9979        11.6786     33.37%    0.0159%
张华纲    董事         17.9477         5.9891     33.37%    0.0082%
罗军     董事         17.9476         5.9890     33.37%    0.0082%
王志波    副总经理       12.5634         4.1924     33.37%    0.0057%
杨彬     副总经理       12.5634         4.1924     33.37%    0.0057%
赵玉林    董事会秘书      12.5634         4.1924     33.37%    0.0057%
王晔弘    财务总监        5.3843         1.7967     33.37%    0.0025%
核心业务骨干(28人)       158.8368       50.7870     31.97%    0.0693%
     合计(36人)      307.8024       100.4962      -       0.1372%
  注:1.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60≤S<80,第三个行权/
解除限售期按照80%解锁,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4.4173万份,回购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9398万股。
对于不符合行权条件/未能解锁的部分,公司将做注销/回购注销处理。
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专户,并
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
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四、本次自主行权承办券商
  本次自主行权的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权期限内激励对象可通
过承办券商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承办券商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具备自主行权的
操作功能、符合合规性要求,并已完成所有业务准备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自主行权业务系统接口要求。
  五、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名称: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397880100100077522
   本次自主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银行专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
用。
   六、本次自主行权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自主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
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次自
主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0.4962万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7.5927万股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32,645,729股增加至733,826,618股,对公司基本每股
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
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
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发生变化。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其他说明
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生效。
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
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
的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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