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
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终
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1,551,725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1,551,72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
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 年 7 月 8 日起 45 天内(9:00-11:00、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84998999
(5)联系传真:025-52786586
(6)邮箱:ir@chervonauto.com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