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 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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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阅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
上,现就《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
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或
惩戒;
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昕
  李   丹
  廖翠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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