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泰岳: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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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2023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4日以邮
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郝岩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
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监事会主席郝岩女士、监事吴小祥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
监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
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和《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
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监事会主席郝岩女士、监事吴小祥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
监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
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
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
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
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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