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072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账户持股数量为 472,400 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的权利,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
份为 65,484,400 股。
股份 65,484,400 股*10=0.805771 元(含税)
。
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5,276,544.00
元/65,956,800 股=0.0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格=股权登记收盘价-0.08 元/股。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
,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5,276,544.00(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
方式回购股份 472,400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
股份数量为 472,400 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
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72,400 股后的
。
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回购股份 472,400 股后的 65,48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0.80577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5194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1154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577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5,276,544.00
元/65,956,800 股=0.0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格=股权登记收盘价-0.08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 55 号海逸投资大厦 4 楼
咨询联系人:李华青
咨询电话:0755-8888 0666
传真电话:0754-8898 3999
八、备查文件
议》;
议决议》;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