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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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17: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3 年 7 月 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杨文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辞职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
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谭骅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
展的需要,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杨文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相应变更为杨文江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变
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
整,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水平先生。
江先生。
华先生。
为张华先生。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文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选举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独立
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杨文江先生:男,中国香港籍,1972 年生,管理学硕士,公司创始人和控
股股东。曾任职于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宝龙特种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杰
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杨文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文江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杨文江
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谭骅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经济师。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曾任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5 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期间历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谭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谭骅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谭骅先生
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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