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6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上海烽弘”)持有公司股份 17,060,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5%,不
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股东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出具的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致歉的说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3 年
烽弘持股比例由 5.19%减少至 4.15%,且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现将有关权益变
动情况公告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航路 2 号第一幢 130 室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黎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789522518Q
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商务信息咨询,
摩托车、汽车配件、建材、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
(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经营范围 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的批发、零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06-06-02 至 2026-06-01
黎虹 99.9%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黄超 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 4588 号 4 号楼 235-12
注册地址
室(上海三星经济小区)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黎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570307901N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11-02-25 至 无固定期限
黎虹 99%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黄超 1%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烽弘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255,8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0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25,8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 4,03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98%。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变动比例
(股)
上海烽弘科 集中竞价 2023/5/25-2023/6/12 225,800 0.06%
技发展合伙
企业(有限 大宗交易 2023/7/5 4,030,000 0.98%
合伙)
合计 4,255,800 1.04%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持有公司股份 17,060,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质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上海泓潮实业投 无限售
资有限公司 流通股
上海烽弘科技发
无限售
展合伙企业(有 20,381,103 4.96% 16,125,303 3.93%
流通股
限合伙)
合计 21,315,806 5.19% 17,060,006 4.15%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违规减持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于 2023 年 7 月 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30,000 股,减持比例为 0.98%,导致其
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因上述股东减持后未及时发现合计持股比例已降至
自查后发现了上述违规减持情况并立即通知上述股东提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了上述股东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致歉的说明》。
三、本次违规减持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
发生。
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以后一定会加强
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
强事先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沟通,信守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
发生。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上述股东已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期。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