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不涉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近日,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
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沪 73 知民初 1228 号),就
原告上海倍而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倍而达”)与公司、Wansheng
Jerry Liu 及第三人 Beta Pharma, Inc.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
上海倍而达撤诉。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提起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上海倍而达诉称,
公司和贝达药业以非法手段不正当地获得其技术,并擅自就相关技术向国家知
识产权局提交了申请号为 201910491253.6、发明名称为“嘧啶或吡啶类化合物、
其制备方法和医药用途”的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申请”)。上海
倍而达要求确认涉案专利申请及后续获得授权后的发明专利归其所有,并要求
公司和贝达药业配合办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变更手续。
诉讼相关内容已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 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中,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披露。
二、诉讼裁定情况
根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沪 73 知民初
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法院裁定准许原告上海倍而达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
负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
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