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司 1118 会议室。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8 人,代表股份数
东代理人共有 3 人,代表股份数 997,291,82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2.611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15 人,代表股份数 15,756,513 股,占公
司总股份数的 0.6732%。
(2)公司 11 名董事、9 名监事、3 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
表决事项 获得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关于修订<东北证券
议案》
《关于修订<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东北证券
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东北证券
督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
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