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857 号悦江商业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5,999,43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74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5,999,433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王晓丽律师、周剑炜律师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