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2025 年保险采购事项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准备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 2024-2025
年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
程一切险、团体意外险、团体重大疾病险服务。本次保险采购就保险
费率、免赔条件等进行了市场比较,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
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
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关
于公司 2024-2025 年保险采购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璐、胡继晔、陈启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