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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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5.6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并在
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3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1,664 股,每股发行价格 9.01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5,940,322.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841,962.4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
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7]第 ZF10636 号)。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
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启动公开发行,共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11,347,558.6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2,441.35元(不含税)。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浙江银轮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ZF10761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62 亿元(含本数),其
中使用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6 亿元,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16 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
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业务。
  三、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现金管理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
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
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选购理财产品,
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
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
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
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
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查现
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
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董办将按照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项投资
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6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
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6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银轮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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