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 司太立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太立”)于 2023 年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浙江司太立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沈文文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书》。
期为自 2020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30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有
关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浙
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士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0 年 9 月 25 日作
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9.5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48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65.9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金诚
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并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予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司
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中的激励对象中 9 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21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个人绩
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全部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上述
授予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
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对象中 24 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11 名激励对象因 2021
年个人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全部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回购上述 35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77,986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
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
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 2022 年 6 月
已实施完毕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
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9.88 元/股调整为 28.13 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23.17 元/股调整为 16.19 元/股。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对 109,180 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完成。
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93,450
股股票解除限售,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
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前述事宜。
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224,062
股股票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
限售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前述事宜。
(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的
议案》,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399,938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
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
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实施完毕。
   根据的《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综上,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8.13-0.20=27.93 元/股;调
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6.19-0.20=15.99 元/股;
   回购注销数量共计:306,488(首次授予)+93,450(预留授予)=399,938 股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司太立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已获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司太立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司太立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